【禁蒙面法】教育局:學生與師長友儕相處 沒必要遮臉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10/05 00:14

最後更新: 2019/10/07 16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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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指要求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,重點是在於學校裏人與人之間的交往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政府昨日(4日)宣布引用《緊急情況規例條例》訂立《禁止蒙面規例》,並於今日(5日)凌晨起實施。教育局昨午去信全港學校,提醒學生及教職員除宗教或健康原因外,校內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。

教育局昨晚就信件再作補充,指信件除通知學校有關法例的主要內容外,亦就學生在學校應否蒙面這一點提出看法和建議。信中所述的「原則上,學生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,有宗教或健康原因除外」,重點在於學校裏人與人之間的交往。一般來說,學生在學校與師長和友儕相處沒有必要也沒有原因要遮蓋臉容,遮蓋臉容也不是人與人之間真誠交往的正常做法。如因健康問題(例如患上流感),或在流感高峰期避免感染,則另當別論。雖然《禁止蒙面規例》並不涵蓋學校的學習活動,學生亦應學習與人相處的做法。

局方請學校向家長發信,目的是通知他們《禁止蒙面規例》即將生效,請他們協力教育、守護學生,避免學生誤墮法網,同時亦希望家長提醒子女與師長和同儕相處之道。而局方給予學校的範本夾附的回條,主要是讓家長顯示他們已閱讀有關通告而知悉其內容,範本是供學校參考的。學校日常向家長發出通告,是否要求家長簽署回條,往住視乎通告的內容、性質和校本情況。

責任編輯:吳文曦